
1、有。
2、根據民法規定:年滿16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看出:凡年滿16周歲,就可以從事勞動瞭,至於用工年齡不得超過多少歲,法律隻規定瞭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雖然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的法律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屬勞動法調整范圍,但是可以適用其他法律如《民法》等。

1、有。
2、根據民法規定:年滿16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屬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看出:凡年滿16周歲,就可以從事勞動瞭,至於用工年齡不得超過多少歲,法律隻規定瞭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雖然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的法律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屬勞動法調整范圍,但是可以適用其他法律如《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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